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23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展2023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2日。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3类人群,根据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具体实施
1.问卷发放。用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进入问卷。
2.问卷填写。调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二维码后,正确选择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中学生)进入问卷,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客观填写。
3.问卷回收。调查对象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