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9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督导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筑牢教育系统疫情防线,现将南京市江北新区开展有关督导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江北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把手”坚守岗位、领导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制定应急预案及开学方案,落实开学准备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2. 防控工作情况。校门管控、体温监测、防疫物资保障、公共活动场所(食堂、教室、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电梯等)保洁消毒情况。
3.师生动向情况。居家学生、滞停外地师生等情况的精准了解与管理 。
4.宣传教育情况。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卫生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开展心理疏导情况;
5.统筹教学情况。落实停课不停学、规范网络教学行为等情况。
三、督导方式
(一)全面自查。请各校结合本通知要求及宁教办函〔2020〕31号)文件《关于印发南京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社会事局教育办关于细化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开学防控工作方案》的建议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各学校要以问题为导向,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要求逐一落实,不留死角。
(二)网络督导。本着尽可能减轻基层学校负担,各督导组对照督导内容,有针对性地重点督查。各校督学请主要采用电话访谈、视频督查等方式。 没有特别的需要,不必实地督查。
四、督导要求
1、各督导组督学、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好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自查与督查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走过场、做虚功。自查与督导,分别在2月底及三月初完成。
2、督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聚焦责任落实,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回应师生员工的合理诉求。要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切实筑牢教育系统疫情防线。
3、资料上传。
(1)电话或督导视频完成后,在3月初,收集1-3张学校防控物资或相关工作照片(因物资准备、防控文案方面的数据,之前已经上报到事业局,本次督导暂不作统计)发到钉钉平台。
(2)意见反馈。 请及时反馈意见,并收集学校意见建议。如存在特殊问题,及时反馈区督导室。
附件:1.宁教办函〔2020〕31号文件
2 .宁政教督函(2020)1号关于转发国务院、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