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洪权教育随笔
由学驾照想到的教学主张
其实,十多年前就在驾校报名,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直到去年暑假才拿到驾照,能够驱车上路行驶。回顾科目二的学习历程让我感慨良多,每一个动作都反复练习,直到熟练掌握。虽然是听话的学员,但是依然挨了不少批评——“刚才跟你说了,你咋不听呢?”“叫你找点,你打方向盘时看点的吗?”如此等等。然而在教练的训斥下,进展迅速,一天一个样,不到一周就顺利通过了科目二的考试,而且是满分一遍过。然而,这也不值得骄傲,同期学员有学三天就通过考试的呢!学习过程中,我与教练交流了自己的困惑:练习时有必要那么机械吗?连一点点误差也不允许?教练语重心长地说:“练基本功是容不得一点马虎的,否则永远练不好,拿到驾照上路后可以灵活应对不需要那么死板了。”
教练的一番话引发了我的思考,让我想到了语文教学,想到了吕叔湘老先生的一番话。1978年,语言学家吕叔湘在《人民日报》撰文发问:“十年的时间,2700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这便是语文教育领域著名的“吕叔湘之问”。 “费时甚多,收效甚微”从此成为语文教育界的难点痛点。吕老还指出:使用语文是一种技能……任何技能都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正确,二是熟练。不正确就不能获得所要求的效果,不成其为技能。不熟练,也就是说,有时候正确,有时候不正确,或者虽然正确,可是反应太慢,落后于时机,那就不成其为技能。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以及一切技能都是一种习惯。凡是习惯都是通过多次反复的实践养成的。观察儿童说话的过程,完全能够证明这个论断。儿童学说话从模仿开始,先是模仿得不很好——语音不很准,用字眼、造句子,有时候对,有时候不对,然后经过多次实践,语音越来越准,用字、造句越来越有把握,最后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吕老还举了打乒乓球的例子做了类比说明。
由此,我想到了管建刚老师的“习课堂”主张以及他们团队呈现的语文课堂。强化课堂管理,老师不说一句废话,一堂课至少28分钟让学生充分练习,老师不断盖章表扬,偶然点对点地指导一下。“习课堂”成效彰显,引得全国各地一线教师的青睐与效仿。
这样的主张与实践和我在驾校的练习何其相像也!由此,我以为语文教学务必重视学生的“习”,习得听、说、读、写、书等基本功,而且应该通过精准的教与反复的练达成。驾校培养模式是速成班,容不得学员慢悠慢悠地学;学生童年短暂,同样容不得在听听聊聊中虚度时光。语文能力不是老师教出来的,而是学生自己习出来的,要“学”而后“习”,要“时习”,时时“习”,反复“习”。这不正是孔老夫子所说的“学而时习之”吗?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新时代,“为何习?习什么?怎么习?”又有了新的含义。“习”为的是学生的核心素养的养成,可以说是核心素养导向下的“习”。“习”指向的是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基于此,每一篇课文、每一节课习的落脚点应该重新进行一番考量。
然而仅仅只有驾校里基本功的训练,是成不了老司机的。南京人对驾校出师有个通俗的标准:能开车过一趟南京长江大桥,就可以说是出师了。因为长江大桥上车子多、速度快、情况复杂,能够通过这些真实情境的考验,可以说是合格的新手了。由此,我想到了语文新课程标准里的学习任务群,课程专家主张通过学习任务群来驱动学生的语文学习,养成核心素养。设计一系列的任务情境,让学生运用习得的语文能力解决真实的语文任务,从而养成素养。新颁发的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语文学习任务群提出旨让“综合性”“实践性”“语言文字运用”落地。我以为,学习任务群的核心在于“运用”,有了“运用”也就有了“实践性”,有了在真实语境中的“运用”,也就有了“综合性”。可以说,没有“运用”,就没有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学生在运用语言文字的过程中,不仅运用语文关键能力做事,而且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必备品格。
“习”和“用”应该缺一不可,就像鸟儿的双翼,通过双翼的振翅飞翔,才能带领学生遨游母语的王国,最终学生养成了适应新时代的核心素养。于是我想到,核心素养导向下的“习用”课堂主张,将“习语文”和“用语文”相结合,全面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使之通过习用结合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从而实现语文课程育人价值。
最后分享一则轶事。记者问已故著名篮球巨星科比为什么如此成功,他说了这样一番耐人寻味的话:“Have you ever seen the scene of Los Angeles at 4am? I see often, because I have been starting training at that time.”在科比刚成为篮球运动员时,住在洛杉矶的他每天凌晨4点就起床,来到空无一人的篮球场,做着属于自己的训练,从体能训练到篮球技巧练习,直到精疲力尽。不过我想加上一点:科比的巨星之路还离不开争夺总冠军的历次鏖战,近乎苛刻的训练,加上高手过招的比赛,才成就了他的辉煌。这也是“习”与“用”完美结合的另一种形象诠释吧。